六書---許慎說文解字敘說:
象形者,畫成其物,隨體詰詘,日月是也。(用簡單的筆畫把具體的東西畫出來)
指事者,視而可識,察而見意,上下是也。
•用記號、符號來表達抽象的概念
• 一看就知道它要表示什麼
•大部份都不是名詞
1. 用簡單的記號來表示「抽象」的事物或概念。《初造字》
上、下、一、|( )、八(「別」的古字)、 (ㄐˊㄧ,「集」的古字)
2.在「象形字」上加上一抽象符號(多屬指明「部位」的符號)《利用現成字》
本、末、刃、牟、旦、甘
※「牟」上面的「ㄙ」,「牛鳴也。」,不是字,表示抽象的「聲音」,所以是獨體的
會意者,比類合誼,以見指撝。(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象形字組合,湊出一個新的意義)。
異體會意
【不同字形的字組合】
|
武:「止」+「戈」-- 制止干戈等武器而不用。
信:「人」+「言」-- 人所說的話要有誠信。
社:「示」+「土」-- 土地神。
休:「人」+「木」── 人在樹下休息。
伐:「人」+「戈」-- 拿武器攻擊人。
解:「刀」+「牛」+「角」-- 用刀分割牛角【解剖】。
祭:「又」(手)+「月」(肉)+「示」(神)-- 祭祀。
占:「卜」+「口」--卜卦後以口說出吉凶。
|
(一) 同體會意
【相同字形的字組合】
|
林:兩個「木」── 表示叢生的樹木。
森:三個「木」── 表示樹木繁多濃密。
炎:兩個「火」── 表示火焰燃燒、火光上升。
焱:三個「火」── 表示火光盛大。
友:兩個「又」── 兩隻手互相扶持。
|
形聲者,以事為名,取譬相成,江河是也。(一個「意符」加上「聲符」,組合成新字)
轉注轉注「轉注者建類一首,同意相受,考老是也」
(1) 「建類」就是建立事或物的類,以為轉注字之體。指事的如「辵」為行走,「殳」為打擊。指物的如人、鳥、木、石、各為一類。這是關於字形的條件。
(2) 「一首」的「首」,是轉注字的聲母和韻母。「一首」是說轉注字二字的音必須是同聲母,或是同韻母,例如老ㄌㄠ3考ㄎㄠ3,聲異而韻同,這是關於音方面的條件。
(3) 「同意相受」同意者,轉注的二字意義完全相同,不得有絲毫差別,這是關於義方面的條件。
轉注字的功用,乃是由於各地方音的不同,古今語音有變,於是同一事物而有不同的文字,有了轉注去會通,才可使義同形異的文字得到一個歸納溝通,所以轉注就是「多字同為一義」的孳乳演變。
• 重複造字
•形體不同,意義相同而互相註釋
假借 語言中有音無字的詞,借用同音字的字形來記錄。
本無其字,依聲託事。令、長是也。
意思是:不管原字的意義是甚麼,只是就它相同的讀音,借來使用,結果一個詞就有了兩種不同的意義。
換句話說,當某個新事物出現之後,在口語裡已經有了這個詞,但在筆下卻沒有代表它的字,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稱聲音相同的字來代表(托事)。
例如:
令 | 本義是「命令」,因讀音與「縣令」之「令」相同,所以假借為「縣令」。 |
長 | 本義是「年長」,因讀音與「縣長」之「長」相同,所以假借為「縣長」。 |
汝 | 本義是「水名」,因讀音與第二人稱之「汝(你)」相同,所以假借為「汝(你)。」 |
亦 | 本義是「腋下」,因讀音與表示也的「亦」相同,所以假借為「亦(也)」。 |
自 | 本義是「鼻」, 因讀音與「自己」之「自」相同,所以假借為「自己」 |
•借用同音的字來代表還沒有造字的事物
• 假借法通行後,文字不夠的問題就解決了
1. 古人造字的原則共有六項,稱為(六書) 。
2. 六書是就已有的文字加以研究分析,整理歸類所得。
3. 一般習用之六書名稱與次序:象形 、指事、會意、形聲、 轉注、假借。
4. 六書之中象形字最早;形聲字最多。
5.造字的基本法則--象形、指事、會意、形聲。
6.造字的補充法則---轉注、假借 。
7.不能再加以分析的獨體、稱為「文」---象形、指事。
8. 可以再加以分析的合體,稱為「字」---會意、形聲 。
9.象形與指事之別---象形是具體的「物」;指事是抽象的「事」。
10.會意與形聲之別---會意是「形符」+「形符」;形聲是「形符」+「聲符」。
簡易六書原則
* 所謂「六書」,就是前人分析漢字結構所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, 並不是先有「六書」,古人再依照這六種法則來創造文字的。
* 實際上,六書中關於文字構造的方法,只有象形、指事、會意、形聲四種,轉注及假借都屬於文字運用的方法。
* 象形字和指事字自成一體,都是一個圖象構成一個字,所以是獨體字。
* 會意字是由兩個或以上的象形字組合而成,而形聲字是由形符和聲符組合而成,兩者都是合體字。
(一)象形 → 按照物體的樣子畫下來, 隨物體形狀而曲折肖似,但因字體變遷,漸漸看不出原來造字原貌,只有從金石龜甲諸文,略可考見。
翻開字典,你會發現很多部首的字,如日、月、矢、羽、皿、羊、馬、鳥、耳、山、川、口、雨、子、虫、瓜、瓦、竹、足、鼠、牛、虎、隹等都是獨體的象形字,再由它們做基本的形符,造出合體的會意和形聲字。
(二)指事 → 以抽象的符號標示出抽象的觀念、動作及名稱等,讓人看了就能了解意思。 如ㄚ、丨、丩、一、二、三、上、下、小、凶、寸、玉、災、引、爿、刃等。
(三) 會意 → 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文字,合成一個新字,而這個新字的意義也由原來組成成分的字所構成。
如:「孚」由「爪+子」組成、「折」由「手+斤」組成
(四) 形聲 → 在中國文字中,形聲字的比例最多,「形聲」就是形符和聲符的配合,「形符」表示字的類別;「聲符」則表示字的字音。例如和樹木有關的字,就以「木」為形符,加上各種不同的讀音,就成了﹝梅﹞、﹝楓﹞、﹝材﹞、﹝柚﹞、﹝棲﹞。
例如:﹝梅ㄇㄟˊ﹞→ 可以拆成﹝木﹞跟﹝每﹞,而﹝木﹞就是形符﹝每﹞就是聲符
(五)轉注—文字未經統一之前,是由各地區各自逐漸發展而形成的,這些不同時空所造出來,語根相同、意義相同而形體不一樣的文字,都已在各地使用,於是就用轉注的方法來互相解釋、互相溝通,這就是轉注的來源。如:「云」和「雲」、「酉」和「酒」、「北」和「背」、「考」和「老」、「頂」和「顛」互為轉注。
(六)假借—古人造字,如果已經有一個音,但還沒有造出這個字,只好借一個同音的字代替。 有時是借了字來用,卻不還了。
如:「 要」本指身體的腰部,像人的形狀,被借去用成「重要」的「要」,只好再造一個「腰」來取代「要」了。
「來」 也是假借本義是「麥」的「來」,以表示「來去」的「來」。
「叔」原本是撿拾的意思,被假借成「叔父」的「叔」。
p.s ﹝象形﹞跟﹝指事﹞有時容易搞混,但是你只要記好﹝象形字﹞通常都是"實體"的,而﹝指事字﹞通常都是"抽象"的!
http://cteacher.creativity.edu.tw/innovation/font/sixbook.htm
2007-08-25 10:45:22 補充:
(1)天 ﹝象形﹞
(2)我 ﹝指事﹞
(3)壺 ﹝會意﹞
(4)騎 ﹝形聲﹞
(5)亮 ﹝會意﹞
(6)飲 ﹝會意﹞
(7)茶 ﹝會意﹞
(8)岫 ﹝形聲﹞
(9)宴 ﹝會意﹞
(10)白 ﹝指事﹞
形聲是最簡單的,(4)騎,跟右邊的"奇"同音,
(8)岫,跟"由"音很接近,也算是形聲的一種,
而且基本上大考的時候不會考太難辨認的字,
而轉注假借的判讀有爭議,在大考是不會考的。
古人造字的原則共有六項,稱為(六書) 。
六書是就已有的文字加以研究分析,整理歸類所得,因此我們可以依據六書的類別,為每一個字找出當初造字的方法。
一般習用之六書名稱與次序 :象形 、指事、會意、形聲、 轉注、假借。
六書之中象形字最早;形聲字最多。
造字的基本法則---象形、指事、會意、形聲。
造字的補充法則---轉注、假借 。
不能再加以分析的獨體、稱為「文」---象形、指事。
可以再加以分析的合體,稱為「字」---會意、形聲 。
象形與指事之別---象形是具體的「物」; 指事是抽象的「事」。
會意與形聲之別--- 會意是「形符」+「形符」 ;形聲是「形符」+「聲符」。
象形就是對文字所要表達的客觀賞實體加以摹擬,將其外形特徵濃縮為圖案化和抽象化的線條,象形是漢字構造的基礎
指事當文字所要表達的不是某個客觀實體,而是一種抽象的概念,象形便無法造字,只能用更抽象符號示意。因此指事字是用符號表示抽象的事物,象形字是描畫具體的事物的形狀。這是指事和象形的分野。指事的構造,主要可以分為兩種:
一、純粹幅用記號來表示抽象概念
二、在象形字上面附加符號以表示抽象概念
會意是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象形字組合,湊出一個新的意義。
用象形的方法,去描繪艸木等形狀,是可達成目的。但草木類繁多,若完全使用象形,很難一一描畫出來。而且同是一個音,可以代表許多不同的物,例如桐樹的「桐」,竹筒的「筒」,銅錢的「銅」,聲音完全相同,在使用語言時,有實物可指點,還不致發生障礙,如果單把音符紀錄在紙上,就無法分別了。形聲字就可解決比一困難,故利用「形符」加上有注音作用的「聲符」配合起來的一種造字方法。
形聲字依照字形的排列,可以歸納為六類:
一、左形右聲,如:伴、鰻…。
二、右形左聲,如:雞、郡…。
三、上形下聲,如:菁、霖…。
四、下形上聲,如:驚、烈…。
五、外形內聲,如:圃、衷…。
六、內形外聲,如:聞、辯…。
☆ 象形:具體的物。
☆ 指事:抽象的事。
☆ 會意:形符┼形符。
☆ 形聲:形符┼聲符。
☆六書的判斷方法:
1.看到一個字,先看看它的字體能不能拆開〈拆開之後的形體得各自代表一個獨立的意思,否則就不能拆。〉
2.如果字形不能拆開,那一定是象形或指事字。
只要弄清楚那一個字是不是代表一個具體的物,如果是代表一個可以看得到、摸得到的東西,那一定是象形字;反之,則是指事字。
例如:「瓜」字,不能拆,而「瓜」是可以看得到、摸得到的東西,所以是象形字。
3.如果能拆開,那一定是會意或形聲字。
只要判斷那一個字有沒有聲符就可以了。如果有聲符,那一定是形聲字;反之,則是會意字。
例如:「江」字,可以分成「水」及「工」兩個字,而「工」臺語的讀音是「ㄍㄤ」,「江」字的臺語讀音也是「ㄍㄤ」,因此,「工」是「江」字的聲符,所以,「江」字是形聲字。
參考資料:
http://www.djjh.kh.edu.tw/teacherweb/t071/new_page_26.htm
陳...應為形聲字,从阜从木,申聲
怡...應為形聲字,从心台聲,台本義為悅,故聲中亦有義
文...象形,象文理交錯之形
周...會義字沒錯,為用口兩字之合義,表口言週密之意
倢...應為形聲字,从人疌聲,疌的意思是快,故聲中亦有義
伃...形聲字沒錯,从人予聲,
倢侈又做倢妤,是漢代宮中一種女宮的名稱
陳 (會意) [可分為 "阜" 和 "東" 故為會意字]
怡 (會意) [可分為 "心" 和 "台" 故為會意字]
文 (指事) ["文"不可分 亦不是象形 故為指事自]
周 (會意) [可拆開看 (內與外)]
倢 (會意) [可拆開看(左與右)]
伃 (形聲) [右為"予" 和 "伃"的讀法類似 故為形聲字]
順便補充一下六書法則...
獨體:
(1)象形
~客觀而具體的描繪物象
(2)指示
~以記號表示抽象的概念
合體:
(3)會意
~ 合2字以上字義而成新字
(4)形聲(最多)
~合2字以上成字,一聲(發音)一形(部首)
分成上形下聲 ,如:菁...
下 上 烈...
外 內 圃...
內 外 聞...
左 右 伴...
右 左 雞...
一字多意:
(5)假借
~借用某意思本無對應的字(增字,非造字)
多字一意:
(6)轉注
~聲音相關,同1意思(增字,非造字)
古人造字時,發現有些東西是沒有具體的形象,只是一種概念,無法用具體的形象描述,必須藉著其他方法,讓大家了解,於是就想到了〔指事〕的造字方法.
指事字和象形字不同.
****象形字的特點是〔象物的形〕一看就知道它表示什麼.
****所謂〔指事〕就是以符號表示象的意思.
****〔會意〕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加在一起,成為一個新字,產生一個新的意思,會意這種造字方法.
****〔形聲〕由”聲符”和”形符”結合的字,”聲符”是表達字的發音的部份.”形符”是表達一個字的類別或屬性.
● 象形●
‧定義:「畫成其物,隨體詰(ㄐㄧㄝˊ)詘(ㄑㄩ)。」【依據客觀實物的外貌,宛轉畫出它的形貌。】
‧字例:日、月、山、水、耳、魚、羽、瓜、鳥、門、車、矢、皿、鼎、斤。
‧特點:1.獨體字。
2.象目中之形。
3.具體形象。
*許慎的說法:
「象形者,畫成其物,隨體詰詘,『日』、『月』是也」。
象形即指像實物之形,是依客觀事物的形體描繪出來的意思 。
例: 「月」字--------------------依一彎新月的形而成
「水」字-------------------三條曲線,表示波濤洶湧的流水
● 指事●
‧定義:「視而可識,察而見意。」【看到字形就可認識字的形體,再仔細觀察字形的結構,就可知道字的意義。】
‧字例:上、下、本、末、丩(ㄐㄧㄡ)、亦、回、入、八、一、寸、立、之、旦、中。
‧特點:1.獨體字。
2.象意中之形。
3.抽象概念。
*許慎的說法:
「指事者,視而可識,察而見意,『上』、『下』是也」。
指事就是在象形的基礎上再加上個指事符號作標記的一種字
例: 「上」字--------------------先畫一橫線,再在線上加一個「點兒」,表示上面
「刃」字--------------------,刀字上再加一個「點兒」,表示刃
● 會意●
‧定義:「比類合誼,以見指撝(ㄏㄨㄟ)。」【比併相關的文字,會合其義,以見造字命意所在。】
‧字例:武、信、相、察、友、鳴、林、炎、祝、初、取、男、休、孫、公。
‧特點:1.合體字。
2.表意文字。
3.至少有一義符。
*許慎的說法:
「會意者,比類合誼,以見指撝,『武』、『信』是也」。
會意就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組合在一起,表示一個新的意思
例:「涉」字------------------把水加在兩腳之間,表示要從水中通過(水+步)
● 形聲●
‧定義:「以事為名,取譬相成。」【按照事物的類別造字,又取讀音相似的字助其完成。即合義符與聲符造字。】
‧字例:(一)左形又聲–江、河、時。
(二)右形左聲–雞、切、刖(ㄩㄝˋ)。
(三)上形下聲–舊、昱(ㄩˋ)、罕。
(四)下形上聲–歷、養、槃(ㄆㄢˊ)。
(五)內形外聲–問、鳳、輿(ㄩˊ)。
(六)外形內聲–圃、囿、街。
‧特點:1.合體字。
2.依聲制字。
3.至少有一聲符。
4.字數最多,占漢字百分之八十。
*許慎的說法:
「形聲者,以事為名,取譬相成,『江』、『河』是也」。
引用段玉裁的注解:「『以事為名』,為半義也;『取譬相成』,謂半聲也」。故『江』、『河』二字以『水』為名,譬其聲為『工』『可』,因取『工』『可』之聲而成其名。」
指事、象形獨體,形聲合體
因此形聲字就是先取一字表示類屬(形符),然後再取另一字表示讀音(聲符)
例:「河」
●轉注●
‧定義:「建類一首,同意相授。」【文字孳(ㄗ ㄗˋ)乳蕃衍的一種方法,也就是一義而造出不同的字。】
‧字例:考—老。
尸—屍。
扁—篇、編。
召—招、詔。
句—鉤、雊(ㄍㄡˋ)、痀(ㄐㄩ)。
‧特點:一義多字。
*許慎的說法:
「轉注者,建類一首,同意相受,『考』、『老』是也」。
所謂「建類一首」,即是同一個部首;
「同意相受」即指幾個部首相同的同義字可以互相解釋。
例如「老」字和「考」字就是一對轉注字,它們都屬「老部」(所謂建類一首)
許慎對「老」字的解釋是「老,考也」,「考,老也」(所謂同意相受)
總的來說,轉注字有三個條件:
兩字同一部首
二字聲音相近
可以互相解釋
不過,轉注字必須是一對或一組,絕不能是一個
例子:「考」、 「老」兩字同在 「老」部,讀音相近,意義相通。「考」字的解釋是「老」;「老」字的解釋是「考」,所以是一對轉注字
●假借●
‧定義:「本無其字,依聲託事。」【凡不曾為某ㄧ語言製造專字,只就已有的文字中選擇聲音相同或相近者兼代使用。】
‧字例:令、長、常、方、而、易、然、萬、朋、罪、字、八。
‧特點:一字多義。
*許慎的說法:
「假借者,本無其字,依聲托事,『令』、『長』是也」。
即某個新事物出現之後,在口語裡已經有了這個詞,但在筆下卻沒有代表它的字,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稱聲音相同的字來代表(托事),這就是「假借」。
例:「自」字-本義是「鼻」,因讀音與「自己」之「自」相同,所以假借為「自己」
象形:根據物體的形象描繪而成文字的造字方法。如日為一個圓太陽,月為
上弦月。
指事:因無具體形象,故以象徵性的符號來表示意義的造字方法。如上、下。
會意:指合成兩個以上的字表示一個意義的造字法。如日月為明、人言為信。
形聲:由音符與意符組合而成,意符表形,音符表聲。如江、河二字,從水取
義,以工、可分標其聲。
轉注:由一形衍化,音近義同,可以輾轉相注。如:考、老諸字。
假借:語言中某些字有音無字形,而借用同音字來表達。如令本為發號之義,
借為縣令之令;長本為久遠之義,借為縣長之長。
六書有:象形 、指事、會意、形聲、 轉注、假借
不能再加以分析的獨體、稱為「文」---象形、指事
可以再加以分析的合體,稱為「字」---會意、形聲
象形:把客觀事物的形體描繪出來的意思
獨體字 具體形象
例:山 當中一峰突起,周圍群嵐環抱
指事:象形的基礎上再加上個指事符號作標記的一種字
獨體字 抽象概念
例:甘 口中加一點 表示在舌頭上感到甜味的地方
會意:把兩個以上的象形字組合在一起,表示一個新的意思
合體字 表意文字
例:涉 把水加在兩腳之間,表示要從水中通過(水+步)
形聲:先取一字表示類屬(形符),然後再取另一字表示讀音(聲符)
合體字 依聲制字 至少有一聲符
有:右形左聲–雞、切
上形下聲–舊、罕
下形上聲–歷、養
內形外聲–問、鳳
外形內聲–圃、囿
轉注:幾個部首相同的同義字可以互相解釋
兩字同一部首
二字聲音相近
可以互相解釋
例:緝、績 兩字同屬「糸」部;讀音相近;可以互相解釋
假借:當某個新事物出現之後,在口語裡已經有了這個詞,但在筆下卻沒有代表它的字,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稱聲音相同的字來代表(托事)
例:「自」字-本義是「鼻」,因讀音與「自己」之「自」相同,所以假借為「自己」
文字是語言的具體呈現,中國文字經由六種文字結構的方式─即象形、形聲、會意、指事、假借、轉注等所謂的「六書」─所組構而成。在以筆、墨、紙、硯為工具,以線條作媒介的書法表現過程中,中國歷代書家發展出層出不窮的書體,把這一龐雜的書體系統化可分為五大類,即篆、隸、楷、行、草書五種。<
三書>把文字分成象形、象意、形聲三類。或又說象形即有兼聲者,如牛、羊字均與牛羊之鳴聲有關,故象形有形兼聲、形兼意,指事亦有兼聲、兼形、兼意之分,形聲則有諧聲、兼意之別!!
不能再加以分析的獨體、稱為「文」---象形、指事。
可以再加以分析的合體,稱為「字」---會意、形聲 。
象形與指事之別---象形是具體的「物」; 指事是抽象的「事」。
會意與形聲之別--- 會意是「形符」+「形符」 ;形聲是「形符」+「聲符」。
六書的說明
所謂「六書」,就是前人分析漢字結構所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;
「六書」是古人根據漢字結構歸納出來的漢字構造結論,而決不是古人依照這六種法則來創造文字的;
「六書」是後世人對文字進行分析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,並不是先有「六書」,然後再根據「六書」來造字的。
六書是「造字之本」?
象形、指事、會意、形聲是「造字之法」,因可產生新字。
轉注、假借是「用字之法」,因不能產生新字。
六書的名稱和次序
班固:《漢書.藝文志》
象形、象事、象意、象聲、轉注、假借
鄭眾:《周禮.地官.保氏》
象形、會意、轉注、處事、假借、諧聲
許慎:《說文解字》
指事、象形、形聲、會意、轉注、假借
名稱方面採用許慎的說法,原因:
許慎對六書的名稱有具體而詳細的解釋
許慎有研究漢字的第一部專書-《說文解字》
次序方面採用班固的說法,原因:
漢字起源圖畫,象形、指事、會意都和圖畫有密切的關係,所以次序較前;
有標音成分的形聲字則是在象形基礎上發展起來的,這也符合由表意到標音的文字發展規律,所以形聲字在後;
假借只是有讀音上的聯繫,與字義無關,所以放在最後
綜合來說,六書的次序和名稱如下:
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[回頁頂]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六書分析
象形
指事 會意 形聲 轉注 假借
象形
許慎的說法:
「象形者,畫成其物,隨體詰詘,『日』、『月』是也」。
(隨體詰詘就是指隨著物體的自然形狀,彎彎曲曲地描繪出來。)
作者解說:
象形就是象實物之形,即是把客觀事物的形體描繪出來的意思
象形字例:
字例 說 明
日 像一輪紅日
月 一彎新月
山 當中一峰突起,周圍群嵐環抱
州 三條曲線,表示波濤洶湧的流水,其中間的小圓圈或小黑點,表示水中的一塊陸地
矢 上部為鋒利的箭鏃,中為箭桿,下為搭弦的尾翎
象形字的特點:
有人認為象形字有「因形知義,因義知音」的優點,其實這是一種誤解。因為思維和語言是不可分割的,因此,任何一個象形字,哪怕是最接近於圖畫的象形字,也必須首先通過語言讀出來,才能表達概念。那種「因形知音」的主張,其實質就是把語言和思維割裂開了。
象形字的優點:
一目了然,清楚表達具體事物的形貌
象形字的局限:
書寫麻煩(因為形體彎彎曲曲,難以刻在甲骨上)
形體往往不統一(觀察事物的角度不統一,如馬、鹿從側看,羊、牛從正面看;在戰國時「馬」字就有多種不同的寫法)
難以表達抽象的概念(如喜、怒、哀、樂很難畫成其物)
難以區分類別(形聲字的形符才可有此優點)
[回頁頂]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指事
許慎的說法:
「指事者,視而可識,察而見意,『上』、『下』是也」。
(初看起來可以認識,再細觀察就能了解意義。)
作者解說:
指事就是在象形的基礎上再加上個指事符號作標記的一種字
指事字例:
字例 說 明
甘 口中加一點,表示在舌頭上感到甜味的地方
本 木(樹)字的下部加一個「點兒」,表示根部所在
末 木(樹)字的上部加一個「點兒」,表示樹梢(頂)
上 先畫一橫線,再在線上加一個「點兒」,表示上面
下 先畫一橫線,再在線下加一個「點兒」,表示下面
指事字的優點:
造字方便:只須在象形基礎上加上「指事符號」,便可創造一個新字
相對於象形字,可以表示稍為抽象的概念
指事字的局限/指事字在六書中佔絕對少數:
要說明客觀物體,可以用象形來表示
要說明抽象的溉念,就可以用會意來代替
[回頁頂]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會意
許慎的說法:
「會意者,比類合誼,以見指撝,『武』、『信』是也」。
作者解說:
會意就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組合在一起,表示一個新的意思
會意字例:
字例 說 明
步 腳趾朝上的兩隻腳一前一後走路的形象(止+止)
涉 把水加在兩腳之間,表示要從水中通過(水+步)
陟 把阜(土坡)加在兩腳旁邊,表示兩腳登山的樣子(阜+步)
降 把腳倒過來,再把阜加在兩腳旁邊,表示從高山下來(阜+步)
會意字的優點:
相對於象形,可以表示較抽象的概念
會意字的局限:
會意字結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,尚須通過合誼的一關,較之象形字,辨識尤難(例如「為」字,是役象以助勞的意思,從又從象,又,手也)
按:會意字有點「猜謎」的意味,「謎底」未必容易猜到
世界上許多事物和抽象概念是很難用會意來表示
[回頁頂]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形聲
許慎的說法:
「形聲者,以事為名,取譬相成,『江』、『河』是也」。
作者解說:
先引段玉裁的注解:「『以事為名』,為半義也;『取譬相成』,謂半聲也」。『江』、『河』二字以『水』為名,譬其聲為『工』『可』,因取『工』『可』之聲而成其名。」
指事、象形獨體,形聲合體(按:單個形體是「獨體」;兩個或以上形體組成是「合體」)
按:所謂形聲字,就是先取一字表示類屬(形符),然後再取另一字表示讀音(聲符)
形聲字例:
字例 說 明
鯉 用「魚」字邊表示魚的總類,再加上「里」作為讀音(魚+里)
鯽 用「魚」字邊表示魚的總類,再加上「即」作為讀音(魚+即)
鱔 用「魚」字邊表示魚的總類,再加上「善」作為讀音(魚+善)
鰻 用「魚」字邊表示魚的總類,再加上「曼」作為讀音(魚+曼)
形聲字優點/佔絕對多數:
可以表示抽象的概念
造字方便,容易(只須「形」加「聲」即可)
可以產生大量新字(佔絕對多數,約90%)
可以表示類屬/區分類別(形符部分)
可以有標音作用(聲符部分)
形聲字的局限:
由於漢字不斷發展,形體不斷變化,形聲字的「形符」,不僅看不出象形的樣子,就連表示類屬的意義也有不少的改變
例:
「豹」是獸類,它與昆蟲沒有一點相似之處,但它的形符卻是「豸」(沒有腳的蟲子)
「蝙蝠」是老鼠一類的動物,但它的形符卻是「虫」
「蛟」和龍同類,但它的形符也是「虫」
[回頁頂]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轉注
許慎的說法:
「轉注者,建類一首,同意相受,『考』、『老』是也」。
作者解說:
所謂「建類一首」,就是指的同一個部首;「同意相受」就是指幾個部首相同的同義字可以互相解釋。
例如「老」字和「考」字就是一對轉注字,它們都屬「老部」(所謂建類一首)
許慎對「老」字的解釋是「老,考也」,「考,老也」(所謂同意相受)
總的來說,轉注字有三個條件:
兩字同一部首
二字聲音相近
可以互相解釋
按:轉注字必須是一對或一組,絕不能是一個
轉注字例:
字例 說 明
緝、績 兩字同屬「糸」部;讀音相近;可以互相解釋
[回頁頂]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假借
許慎的說法:
「假借者,本無其字,依聲托事,『令』、『長』是也」。
作者解說:
當某個新事物出現之後,在口語裡已經有了這個詞,但在筆下卻沒有代表它的字,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稱聲音相同的字來代表(托事),這就是「假借」。
假借字例:
字例 說 明
令 本義是「命令」,因讀音與「縣令」之「令」相同,所以假借為「縣令」
長 本義是「年長」,因讀音與「縣長」之「長」相同,所以假借為「縣長」
汝 本義是「水名」,因讀音與第二人稱之「汝(你)」相同,所以假借為「汝(你)」
亦 本義是「腋下」,因讀音與表示也的「亦」相同,所以假借為「亦(也)」
自 本義是「鼻」,因讀音與「自己」之「自」相同,所以假借為「自己」
驕 本義是「高六尺的馬」,因讀音與「驕傲」之「驕」相同,所以假借為「驕傲」
此處有兩點要說明:
「令」「長」「汝」三字發展到後期,「本義」和「假借義」並存,變成一字多義。
「亦」「自」「驕」三字發展到後期,因「永借不還」,「本義」已失,只剩下「假借義」,於是出現了後起字:
「亦」的「本義」變成了「腋」字
「自」的「本義」變成了「鼻」字
假借字特點:
假借字在上古普遍使用,這與當時的字少,「本無其字」,只好假借來用,故使用較多。
對後世的閱讀和理解帶來很大困難。(因後人不知作者用「本義」還是「假借義」)
「本無其字」運用假借是自然的事,但在「本有其字」的情況下,也任意亂借(實為寫別字),只會損害文字的健康,造成使用上的混亂。
參考資料:
知識+
匿名使用者
· 13 年前
發問者的評分
-
象形:馬.象.魚.車.手.日.大.人水.川....................
指事:上.下.左.右.小....................
會意:武.信.爽.尖.....................
形聲:江.河.主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轉注:考.老.頂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假借:令.長.而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